容县明清家具艺术特色之比较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其中明清文化对现代设计影响深远。明清古典家具是中国悠久灿烂的艺术文化中门窗价格中的一颗璀璨明珠。古典家具的价值在于服务于人们的使用价值,凝聚着在特定环境下不同时期形成的不同艺术风格、审美趣味、科学技术和材料发展水平。
1、明代家具的特点
明代前期,社会政治相对稳定,经济喜迎门木雕生产厂家繁荣发达,文人、学土、商贾、官僚崇尚室内家具陈设,此外,在明代有一大批文化名人,热衷于家具工艺的研究和家具审美的探求。他们玩赏、收藏和参与设计家具,对明代家具风格的成熟,有一定的推动作用。由于这一时期的家具具有共同的时代风貌与特色,以素朴、简洁著称,后世誉之为“明式家具”。
明代家具的特点通常的说法是“精、巧、简、雅”四字。
①、精,即选材精良,制作精湛
明式家具的用料多采用紫檀、黄花梨、铁梨木等质地坚硬、纹理细密、色泽深沉的名贵木材。在工艺上,采用卯榫结构,使家具坚实牢固,经久不变。由于这些名贵木材生长缓慢,经明代的大量采伐,到了明末清初,这些木材已十分难觅。所以清以后家具在用料上发生根本变化。鉴定和辨别是否是明代家具,用料的审鉴是至关重要的。
②、巧,即制作精巧,设计巧妙
明代家具的造型结构,十分重视与厅堂建筑相配套,家具本身的整体配置也主次井然,陈列在厅堂里有装饰环境、填补空间的巧妙作用。
③、简,即是造型简练,线条流畅。
明式家具的造型虽式样纷呈,常有变化,但有一个基点,即是简练。几根线条和组合造型,给人以静而美,简而稳,疏朗而空灵的艺术效果。
④、 雅,即是风格清新,素雅端庄
雅,是一种文化,一种美的境界。明代文士崇尚“雅”,官宦富贾也附庸“雅”,工匠们也迎合文人们的雅趣,所以形成了明式家具“雅”的品性。雅在家具上的体现,即是造型上的简练,装饰上的朴素,色泽上的清新自然,而无矫揉造作之弊。
明式家具以做工精巧、造型优美、风格典雅著称。
2、清代家具特点
清代家具的发展至风格成熟为“清式”,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阶段是清初至康熙初,这阶段的工艺水平、工匠的技艺,家具造型、装饰等,还是明代家具的延续。造型上不似中期那么浑厚、凝重,装饰上不似中期那么繁缛富丽,用材也不似中期那么宽绰,这时期还是处于对前代的继承期。
第二阶段是康熙末,经雍正、乾隆,至嘉庆。这段时间清代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发达,是“清盛世”时期。这时的家具生产不仅数量多,而且形成为特殊的、有别于前代的特点,这个特点,就是“清式家具”风格。
①造型上浑厚、庄重
突出为用料宽绰,尺寸加大,体态丰硕。清代的大师椅最能体现清式风格特点,它座面加大,后背饱满,腿子粗壮。整体造型像宝座一样的雄伟、庄重。其它如桌、案、凳等家具,也可看出这些特点。
②装饰上求多、求满、富贵、华丽。
多种材料并用,多种工艺结合。雕、嵌、描金兼取,螺甸、木石并用,常见通体装饰,达到空前的富丽和辉煌。
第三阶段是道光以后至清末
由于中国的历史劫难,社会经济日渐衰微。这时期的家具风格,有所变化。现在颐和园里的部分家具,接受了外来影响最为明显。作为经济口岸的广东最突出,广作家具明显地接受了法国建筑和法具上的洛可可影响。追求女性的曲线美,过多装饰,甚至堆砌。木材也不求高贵,作工也比较粗糙。
总之,所谓清式家具,乃是指康熙未至雍正、乾隆、以至嘉庆初的清代中期,是指这一段清盛世时期的家具。这段盛世家具风格的形成,的确与清代统治者所创造的世风有关。表现了从游牧民族,到一统天下的雄伟气魄,代表了追求华丽和富贵的世俗作风。由于过份追求豪华,而带来一些弊端,也是存在的。
但是,清式家具,利用多种材料,调动一切工艺手段来为家具服务,这是历来所不及的。所以,清式家具有许多经验可谈,也有许多优点可取。其风格独特,便是最为有力的证明。